很难得能有这样一个宁静的下午,可以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向陽的小窗前。
温 暖的陽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我安静地坐在那里,陪着弗朗西斯卡一同看着她的罗伯特*金凯写给她的信。是的,她的罗伯特*金凯,只能是她的。信中,金凯对她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只是为了爱你。我一直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跌落下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比我度过的生命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
我无法诠释他们的爱情究竟属于千百种爱中的哪一种,只知道四天的相遇相爱相别离,此后便是至死不渝的天涯守望。正中了刘墉一句经典名言的后半句:“相笑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一个有梦的女人,普通农民的妻子,一个西部牛仔,孤独的远游客。
十二年后重读《廊桥遗梦》,我为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斯卡而流泪。
书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在这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已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与肉麻的温 情之间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我们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往往倾向于对前者的嗤之以鼻,又给后者贴上故作多情的标签。”我想,这其实已经成为现代情感的一种通病。也是那种麻木如阿Q般的情爱的另类解读。
于是今日的我们,在读到这种故事的时候,不觉中便会让心又脱出世俗的硬痂,回到原始旷古的纯真中。那似乎是一个任何人做梦也到达不了的隐密的地方。
总要有一种方式,让相爱的二个人相遇。正如金凯所说:“就像二只孤雁在神力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阔的草原,整个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朝对方走去。”于是他与她相遇。
她对他说小镇上的一切都很好,很宁静,人都很善良。“但是,这不是我少女时梦想的地方。”一句被她用所罗门的封印封在心底的话,她轻易就对着一个从华盛顿州贝灵汉来的陌生人坦露,我相信那就是爱。是的,她恋恋不舍自己的梦,但严酷的现实迫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选择有限。她将所有的梦被装进潘多拉的盒子,并发誓不再开启她,似乎开启便意味着毁灭。然后无怨无悔地为一个人生儿育女,做一个农民的妻。
但金凯却隔着封印的盒子读懂了里面的一切,就像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读到的她的美:“真正重要的是从生活中来的理解力与激|情,是能感人也能受感动的细致的心灵。”
烛光下,她透过他的眼神,读着他心中正在写的诗:“这双眼曾见过/古瓦洛人的亚马逊河/也曾见过丝绸之路/骆驼行旅扬起的尘土/追随我身后/飞向杳无一物的/亚州的苍穹。”而他,此时举着酒杯对她说:“为了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他的话让她的心顿时一颤,那一颤便是相知。他们在蜡烛的光亮下举杯,是风情的白兰地。
是的,爱情与风情、风情与爱情,不是没有判定的标尺,而是根本不需要判定。
他去拍罗斯曼桥的风景,跃入镜头的是桥头一张便条:“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是她留的。
他珍重地将纸条收入口袋,欣然赴约。
他看到了为他而刻意装扮过的她:长长的黑发用一个银发卡卡住,戴上一副大圈圈的银耳环,穿一件浅粉色的细背带的裙,腰间用一根细带子系着,裙长刚刚与膝相齐,那正是那年夏天流行的长度,其实裙子的长度是她特意改的。一双凉鞋,鞋帮上有精细的手工花纹。她风情而妩媚。那一刻,他所有的苦思冥想、他穷尽毕生寻找的至爱,顷刻间变为现实。他倾尽所有赤诚对她说:“我爱你,弗朗西斯卡,我是认真的,你是绝代美人,从这个词最纯正的意义上说。”如果有任何人将这段描写看成是庸俗的风情甚至一种诱惑 ,那我一定认定这个人绝对低俗。
……。
四天的爱与激|情太过短暂,四天之后他终将离开,但那四天注定成为了二人的此生此世。无需想起,不会忘记。他曾要求她不要说让他独自走,但她流着泪对他说:在这个小镇上,她除了感情还有责任。她肯求他,不要让她放弃她的责任,如果那样,她将不是她,不是他爱的她。她们相视而坐,十指相扣说着这些话。他们同时在心里重复着那句话:“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
她流着泪,让责任将自己冻结在这个小镇上,让她毕生的爱随他上路。任他从此一去不复返。从此后年年岁岁,天涯海角只剩追忆。
他流着泪,开着自己的车离开了这个小镇,他知道她在角落里的注视,但他不敢回头,他怕一个回头,他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强行将她带走。
从此他与她的爱在天涯海角,从此天涯海角处处都是他与她的爱!
那一别,竟是永远!
二十二年后,六十七岁的她,手举着白兰地酒杯,看着她四十五岁时的照片,是他为她照的,照片上的她美丽绝伦,她知道她一生中从没有像那几天那样美过。而那些细致入微的回忆,每年她只能在自己生日时虔诚而庄重地回忆一次,否则,那种刻骨铭心的情感冲击,足以让她崩溃。
八年前,她的丈夫理查德去世,她在那一刻想过要去找他,但他已经消失,一如他有一日忽然从地理杂志上消失一样。
五年前,她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是个盒子,盒子顶端有一封信:“亲爱的约翰逊女士: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这段话让她隔了一小时,才有勇气继续将信念了下去:“……金凯先生遗体已火化,根据本人遗愿,他的骨灰撒在您家附近,据我所知该地称为罗斯曼桥……”。她终于从巨大的伤痛中喘过气来时,她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纸条和一根银项琏。那张纸条上写着:“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而那根项琏,她在他离开后,曾从他的每一期《地理杂志》上都能看到他带着那根项琏,她曾在一个夜晚偷偷用儿子的放大镜看那个项琏,那上面圆牌上刻着“弗朗西斯卡”……,当时她曾经为此而倒吸一口凉气。
六十七岁生日这天,她又拿出那封牛皮纸里的长长的信,又一次读起来:“……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我心已蒙上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我不喜欢自怜自艾,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二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 臂。……对宇宙来说,四天和四兆光年没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在我头脑深处,时间是残忍的符号,因为我永不能与你相聚。……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的爱你,真到永远!……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爱终于成永恒,在他生命逝去的那一刻。
而她,在一个安静的陽光的午后,安静地看着外面:风雪扫过冬天的原野,她眼望着它扫过残梗,带走玉米壳,堆在栅栏角落里!时隔二十二年后,她仍然清楚地记着一切,从他最初的到来,到最后的离去。那四天的,一切的一切,细碎到点滴。
二年后,一个寒冷的冬季,弗朗西斯卡死去,按照她的遗嘱,她的骨灰撒在了罗斯曼桥。
小镇对遗体火化的做法是激烈的,但她已不在乎。
今日,我坐在午后的陽光下,静静感受着这一段传奇、这一种爱!
……。